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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农业局服务承诺

(一)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时限。种子生产许可等由法定的20日审批期限提前到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植物检疫许可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需要到省以上部门审批的有关事项,采取直通车的方式,由责任部门做好衔接联系工作,帮助企业上报办理。

(二)强化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凡是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的,实行“一审制”,由窗口人员直接作出行政许可。对于重大项目,当窗口人员认为企业申请有违规不能核准时,窗口人员不得直接驳回申请,须报单位主要领导经集体研究后方能作出否决,并将否决依据书面反馈申请人,且告知申请人有申请复议和起诉的权力。

(三)降低收费标准。对于办理证件的各项收费,严格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布的《政府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目录》收费。对《目录》以内的,能不收的尽量不收,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收取。决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四)实行“AB岗”无缺位服务。在服务群众的重要岗位进行岗位排序,严格实行AB岗制度,A岗不在时B岗替补,B岗不在C岗替补,确保为群众服务不缺位。

(五)实行办事预约制度。当事人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要预约有关事务、提供上门服务的,实行24小时预约服务。

(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在淮安农网上免费为群众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免费登载淮安市农业龙头企业概况,农业招商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