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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农业局关于2008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淮农发〔2008119                    签发:张进成

 

 

淮 安 市 农 业 局

关于2008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一年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法治建设纲要精神,促进农业生产,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总体要求,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服务意识”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力争为实现“加快奔小康,建设新淮安”的目标和促进淮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我局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着力建立健全了四项制度:一是专家论证制度。注重发挥专家和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二是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三是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由局政策法规处或组织法律专家进行审查和论证,确保各项决策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四是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防止随意性、避免盲目性,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决策造成重大失误的,严肃追究其责任。通过制度的健全,保证正确、及时、公正、高效地实施行政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在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我局提出制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着力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突出我市特色。严格执行《淮安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暂行规定》。具体工作中。我们要求各处(室)每年十一月三十日以前提出下年度规范性文件的拟定计划,政策法规处汇总后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列入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起草规范性文件,要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充分考虑其可行性。要广泛征求意见,遇有意见分歧时,应反复协商,力求达成一致意见。规范性文件(草案)必须经局政策法规处审核,确保其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进一步确立职权法定、程序正当、责任追究等依法行政的理念,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强化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形成了《行政执法依据汇总表》、《行政执法权统计表》、《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表》、《行政执法权运行流程图》等“三表一图”,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办案制度、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案件管理制度、监督与廉政制度、举报投诉受理制度等五项制度。通过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从2005年开始在全市农业执法队伍中开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科学执法”活动,要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八坚持八严禁”,执法人员“八要八不准”,三是落实法制监督措施。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保证行政处罚案件定性准确、适用条款正确、程序严谨规范、处罚合理适当;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工作,完善系统内部的执法监督机制,制定了《淮安市农业局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和《淮安市农业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对于重大案件实行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制度。四是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合法、执法依据合法、执法文书规范。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一把手”领导为执法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执法队长为执法责任主要责任人,各执法人员有具体岗位职责,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机构内部职能层级实行分级负责,层层建立责任制,并签订责任状。依法界定执法职权,分解执法职能,落实执法责任。健全执法公示制度,实行执法依据、权限、程序和办案结果“四公开”。四是健全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对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通过组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水平。完善执法档案的管理,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档案、卷宗做到科学规范、及时归档。

四、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监督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本机关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和工作范围,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媒体的舆论监督以及群众监督、司法监督和审计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具体行政行为。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确保信访渠道畅通。认真解答人民群众代表对本机关公务行为的询问和要求,诚恳接受其提出的批评和建议。

五、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强化工作措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立维护社会稳定为“一把手”工程。局主要领导对信访稳定负总责,并明确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所在单位社会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二是定期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认真落实维稳“四项制度”。局领导及局纪检监察室等职能部门经常主动到各单位中调查走访,凡在重要节庆和重大政治活动前,我局都超前排查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对苗头性、倾向性信访问题,果断采取措施,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三是认真制定应急预案。我局结合实际,于上半年制定下发了《淮安市农业局预防和化解群众性事件工作预案》。由于领导重视,工作扎实到位,我局近年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自杀、自残事件。

六、建立和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及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学习、培训、考核。修订和完善了《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强调学法活动要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原则,明确了学法的重点内容、学法形式、学法时间、学法纪律,要求各处室、直属单位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同时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纳入干部年度学法计划,今年中心组分别在上、下半年安排集中学法两次。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中心学习组与各单位层层学的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学习《农业法》、《种子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普法办组织的“五五”普法学习和考试。同时,认真开展专业培训工作,确保执法人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15,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厅、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考核。通过学习,普遍提高了大家的法治观念,增加了法律知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七、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措施。我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是经市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为全额拨款的管理执法类事业单位,定编9人,在职7人,目前正在申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执法人员是在2004年通过竞争上岗、公开考试选拔进入执法队伍,人员素质高。执法人员都通过教育和培训,持证上岗。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现配有必要的办公设备。所有办公经费都由市农业局统一支出,保证了必要的执法经费。

八、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法制意识。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开展普法教育。一是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乡(镇)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二是多次组织农业执法人员、专家开展现场咨询活动,从农资识假辨假,选购、使用常识和农资监管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面对面讲解,提高广大农民对假劣农资识别能力和农业法律法规意识。通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2008年行政执法服务月暨“5.18”宣传日等活动。我们先后在市区军营路农资市场、涟水县王嘴村、楚州区车桥镇、苏嘴镇、洪泽县三河镇等乡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其中,协助筹办在涟水县王嘴村举办的全省2008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省委常委、副省长黄莉新参加启动仪式。今年,市、县(区)两级共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农资知识宣传和举办现场咨询培训宣传活动26场,现场接受咨询3.435万人次,散发法治宣传资料7.65万份。围绕“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的主题,设立现场宣传咨询点,宣传法律法规,讲解科学使用农资的知识,现场接受投诉和举报,介绍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帮助农民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能力。同时在淮安农网上开辟“农业法律法规专栏”,围绕“阳光执法、依法行政”主题开展集中宣传,刊发了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农资识假辩假常识、依法维权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并邀请淮安电视台对现场活动情况进行了报道。

九、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存在问题:(一)个别人员对依法行政认识不够高。一些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于依法行政的认识还不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一些地方依法行政工作还只是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中,流于形式,并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当中去。()行政执法程序意识不够强。() 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还需要提高。基层大多数执法人员虽然经过教育培训,但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能力仍有待提高。对策建议:()加强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改革行政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大力推行政事务公开。()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健全机构,配齐配强人员。

 

 

 

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